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由全区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从事土地估价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区非营利性的行业自律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的宗旨和任务是联合全区土地估价人员和土地估价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引导土地估价人员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专业守则和估价规范;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维护土地估价师的专业地位,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高土地估价业务水平,推动专业交流,促进土地估价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开展的业务范围:(一)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指导,拟定、实施土地评估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配合业务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行业自律性管理运行机制,进行土地估价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检查和监督;(二)根据广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广西土地估价行业的发展状况,规划和引导广西土地估价行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进程,规范广西土地估价行业的准入条件,以引导广西土地估价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指导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四)受理土地估价业务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对违规执业者的处理建议,代表会员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五)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行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六)加强会员的管理及组织联络,加强会员间的联系;(七)受托负责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组织土地估价师开展业务培训;(八)组织国内外有关土地估价信息交流,提供信息服务;编辑出版土地估价的书刊、资料;开展土地估价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交流;(九)开展与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及各省相关行业社团组织的交流联系和合作,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外出考察学习;(十)组织会员开展国际、国内业务交流和合作;(十一)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组织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是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专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执业纪律、继续教育等问题,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22楼2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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